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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则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春节期间,贵州省都匀市毛尖镇镇政府门口的足球场地屡次被用于赶集,每月至少四次,还出现人工草皮被明火损毁的情况。
据了解,该足球场属于《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首批重点推进项目,于2020年9月进行招标建设。都匀市当年入选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是全国第一批的21个城市(县)之一,也是贵州省唯一入选的城市。如今却变成这番光景,令人唏嘘!
针对外界质疑,都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日前发布公告回应称:“足球场所在的毛尖镇群众在春节前后有赶集习惯,为缓解疫情期间农贸市场人员密集压力,满足春节期间群众赶集需要,因此将此区域有限制地临时作为赶集区域。”貌似有理。但有球迷就不客气地指出,既然是足球场为什么还要用来赶集?就算赶集重要,为什么当初建球场的时候没有想办法让集市避开?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社会足球场运营管理。《意见》强调,社会足球场地优先保证用于开展足球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规矩规章”已经明确,就要依规办事,依法办事。就要怀敬畏之心,让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发力、长期发力。如此,才能更好地形成中国足球发展的大环境,才能久久为功,垒土筑台,不断提高中国足球的青训和竞技水准,为体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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